欧盟数字政策负责人Margrethe Vestager表示,苹果宁愿支付最高5000万欧元的罚款,也不愿解决荷兰竞争主管部门提出的担忧,即开发者可以使用App Store上的第三方支付方式。
在一次关于数字经济和隐私的演讲中,Vestager表示,苹果“基本上更愿意支付定期罚款,而不是遵守荷兰竞争管理局关于第三方访问应用商店的条款和条件的决定”。
上个月,为了遵守荷兰消费者和市场管理局的一项裁决,苹果宣布将允许荷兰应用商店上的约会应用使用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应用内购买。为了做到这一点,开发人员被迫保留两个独立的应用二进制文件,一个为他们的荷兰客户准备,另一个为其他地方的客户准备。
此外,苹果表示,它将对所有使用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的购买收取27%的佣金,这比通常收取的30%的佣金要低3%。此外,苹果的27%佣金还不包括开发商为第三方支付处理平台支付的费用以及该过程中的任何相关费用。
后来机构最终裁定,苹果的计划不足以解决其对App Store的担忧。因此,荷兰机构表示,它将对苹果公司处以每周500万欧元的罚款,最高可达5000万欧元,直到苹果遵守为止。到目前为止,苹果已经被罚款五次,总计相当于2500万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