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iPhone 12/13 等不附带充电器,苹果在巴西被判赔偿消费者 7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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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戈亚尼亚市一家法院裁定,苹果公司在 iPhone 包装盒中没有附赠充电插头,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需要赔偿一名 iPhone 买家 5000 巴西雷亚尔 (约合 7000 元人民币)。


因 iPhone 12/13 等不附带充电器,苹果在巴西被判赔偿消费者 7000 元


据当地媒体 Tecmundo 报道,巴西法官范德雷・塞雷斯・皮涅罗 (Vanderlei Caires Pinheiro) 裁定,苹果实施了非法“搭配销售”(married sale)。根据巴西《消费者保护法》(CDC) 第 39 条,“搭配销售”在巴西是一种滥用和被禁止的做法,因此不允许将手机和充电插头分开销售。在本案中,苹果向戈亚尼亚市的一位消费者分开出售了一款 iPhone 机型和充电插头,被判有罪,需要赔偿这名用户 5000 雷亚尔。


苹果则辩称,用户没有被要求购买充电插头。虽然 iPhone 使用的是 Lightning 接口,但提供的充电线是 Lightning 转 USB-C 接口,所以任何 USB-C 充电插头都可以使用。苹果进一步表示,停止提供充电插头是出于环保考虑。


不过,法官皮涅罗坚持认为,iPhone 提供的充电线不可能与其他充电插头一起使用,因此消费者不得不购买苹果的产品。此前,苹果已经因为取消赠送充电插头被巴西罚款 200 万美元(约 1284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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